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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城亦景家园共有产权住房补选公告

2024-07-14 13: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亦城亦景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在经开区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层(公租房服务中心)进行集中递补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依法全程公证。为方便申购家庭能够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认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准备,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递补选房基本信息

  1.选房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详细时间安排请参阅附件1《亦城亦景家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

  2.选房地点:经开区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层(公租房服务中心)详见附件2《亦城亦景家园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3.基本情况:

  (1)开发企业: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亦城亦景家园

  (3)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区,房源共计1144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23000元/平方米。项目四至:东至X84R2实验小学,南至千顷堂街(泰河三街),西至四海路(博兴十一路),北至X84B1、X84C1地块。

  (4)房源套数:截至目前项目剩余第一组房源共计2套,均为建筑面积约88㎡二居室。房源明细请参阅附件3《亦城亦景家园项目剩余房源明细表》。

  (5)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8㎡,销售价格为23,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8㎡×23,000元/㎡=2,024,000?元。

  (6)产权持有比例:该项目申购前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50%份额。

  二、递补选房家庭及选房顺序

  经公证处确认,优先组1-1071号申请家庭已全部完成选房流程。剩余未选房号段为优先组中的1072号-1675号申请家庭。本次开发企业根据摇号结果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电话通知1072-1200号申购家庭选房(选房前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二次审核结果,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无需到场)。如该号段选房完成后仍有剩余房源,开发企业将通知后续号段申购家庭选房。请符合购房资格的各选房号段申购家庭保持电话畅通。

  三、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选房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2.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6.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就上述材料,选房家庭需按以上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选房注意事项

  1.选房必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4《夫妻之间手写委托书模板》)、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选房家庭应按公告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组选房家庭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当天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当前进入复审区等候选房家庭的号段末尾;在当天选房截止时间15:30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不再享有选房权力。

  3.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4.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根据摇号顺序下一组可进行选房。如两组客户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5.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的选房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6.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定金10万元,并签订《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使用申请人本人名下带有“银联”标记的储蓄卡,仅限一张储蓄卡。

  为保证顺利付款,储蓄卡中除定金金额外至少应多存10元,选房现场定金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日16:00前足额交纳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7.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并缴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并缴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8.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经公证处确认后,释放该房源。

  五、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3.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咨询电话:010-5778234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公告附件:

  附件1:《亦城亦景家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安排表》

  附件2:《亦城亦景家园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附件3:《亦城亦景家园项目剩余房源明细表》

  附件4:《手写委托书模板》(仅限夫妻间委托选房)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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